根据《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第十九条规定,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



富钢集团现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350余辆,为响应政策号召,方便职工进行置换动作,6月2日富钢集团开展了“非标电动自行车集中置换”现场咨询活动。
活动由旧馆街道主办,富钢集团承办,现场共有南浔洪沨电动车行、南浔旧馆金达电动车行、南浔旧馆新路电动车行、南浔旧馆金尔电动车维修部、南浔旧馆志庆摩托车经营部等11家电动自行车商家参与,爱玛、钱江、尚品、五星钻豹、特莱维狮、兰箭、绿驹、立马、金大、赛鸽、绿佳等品牌的部分车型参与本次置换咨询活动。




现场咨询活动为富钢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置换、淘汰工作奠定基础。预计在6月中旬,富钢还将作为南浔区试点,展开非标电动自行车现场置换活动。